以推進自決。13. 馬普切人並非沒有意識到這些爭論,他們決定推進一個“具有歷史意義”的項目——他們稱之為自決。用何塞·馬里曼的話來說,這些新假設不同於 20 世紀的土地主張;然而,強化自治概念的社區經歷是土地改革和定居點下的“土地回收”。對於馬里曼來說,“自治”的概念並不是同質的,它揭示了馬普切人“政治社會”的內部爭論,它告訴我們在想像馬普切人的未來時,強調民族文化或傳統的話語的存在14. 現在,自決是什麼意思?1983 年,在 Ad Mapu 召集
的第三屆馬普切人國民大會上,它表示:“佔領意 电子邮件列表 味著我們人民發展進程的中斷和我們的人口在土著保留區的困境。” 在以下幾點中,大會宣布支持“我們人民的自治和自決